
单位的主体责任,推动核电厂在选址、设计、建造、运行全阶段同步落实退役准备要求,构建责任清晰、管理规范、保障到位的退役准备工作体系,为安全、规范、高效推进后续核电厂退役奠定坚实基础。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,《办法》共18条。 第1—4条明确了目的依据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和策略目标,要求以厂址为单位统筹实施核电厂退役,原则上以实现厂址无限制开放和使用为最终目标。 第5—6条明确了核电厂控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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